医学实验室分类以及建设基本标准

一、医学实验室分类

1、公立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(临床实验室)
临床化学、临床血液、体液学、临床免疫学、临床微生物学、临床输血学等实验室以及临床分子生物学(核酸体外扩增)即PCR实验室。如:医院检验科、病理科、临床科室实验室;门诊部实验室;妇幼保健院实验室;结核病防治院实验室;采供血机构实验室;卫生防疫部门实验室;独立的临床检验机构实验室;疗养院机构等实验室。

2、独立医学实验室
“独立”是界定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关键。在法律上是独立的经济实体,有资格进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在管理体制上独立于医疗机构,能立场公正地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的医学检验中心。

3、科研教学医学实验室

人体解剖学实验室:系统解剖学和局部解剖学实验室、人体解剖学示教室、标本陈列室;
形态学实验室:生物学、病理学、组织胚胎学、医学微生物学、人体寄生虫学等实验室;
机能学实验室:生理学、药理学、病理生理学实验室等;
分子生物学实验室:医学遗传学、医学免疫学、生物化学、分子生物学等实验室;
生物医药专业实验室:微生物与免疫、分子药理学、生物制药技术等实验室;
动物实验室。

二、医学实验室认可依据

GB/T 27025-2008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;
ISO 15189《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》;

简而言之,要想通过CNAS认证,需遵守两点准则:一是实验室本身的条件,则对人员、仪器设备、环境设施等要素以及检验流程程序和结果报告等要点符合相关规定,二是在实验室组织管理方面,实验室组织和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、服务活动要素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。

三、医学实验室建设基本标准

严格区分清洁区、半污染区、污染区。

1、实验区
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实验室、临床化学检验实验室、临床免疫检验实验室、临床微生物检验实验室、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实验室、临床病理实验室等。

2、辅助区
供电室、供水室、消毒供应室、仓库等。

3、办公区
办公室、档案室、会议室、休息室等

四、医学实验室基本设备

1、基本设备
冰箱、离心机、加样器、压力蒸汽灭菌器、生物安全柜、生化类分析仪、血细胞分析仪、尿液分析仪、酶标仪、发光分析仪、细菌培养和鉴定仪、核酸类分析仪、质谱色谱分析仪等。

2、病理诊断设备
离心机加校器、消毒设备、生物安全柜、标本柜、腊块柜、大体摄影装置、数字切片系统、光学显微境等。

3、PCR室设备
核酸提取设备、分子杂交仪、低温离心机、荧光显微境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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