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支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每年安排2000万元

一次性资助最高100万元,每年新培育市重点实验室不超过5家……日前,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在官方网站上挂出《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,公开征求意见。《意见稿》提出,市财政每年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。

《意见稿》明确,市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、科研院所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而建设的科研实体,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。

市重点实验室的培育方式分主动布局培育和自主建设培育两种。在主动布局培育方式中,广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国家和省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,根据科学前沿发展、国家战略需求以及产业创新发展需要,按照强优势、补短板、建链条等原则,每年新培育市重点实验室不超过5家。自主建设培育方式则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自主建设,依托市校(院)联合资助项目培育市重点实验室,或以自筹方式培育市重点实验室。

《意见稿》提出,专项经费对不同市重点实验室培育方式的给予差异化资助。对主动布局培育的市重点实验室,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100万元,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、专用软件及其更新改造、实验耗材、人才引进培养、开放课题、交流合作等。

而自主建设培育的情况分两种:以市校(院)联合资助项目申请培育的市重点实验室,按照相关协议和项目合同书约定的金额进行资助,市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部分由市校(院)联合资助项目专项中支出。以自筹方式培育市重点实验室,培育经费由培育单位自筹解决。

《意见稿》明确,市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,引入竞争机制,优胜劣汰。广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考核评估体系,进行定期评估。评估周期为5年,2020年启动首轮评估。评估指标包括:研究水平与贡献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、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。

评估结果分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。对评估结果为“优秀”级和“良好”级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与一定的奖补,其中“优秀”级奖补额度每年不超过50万元;“良好”级奖补额度每年不超过30万元。对评估结果为“合格”的,不提供奖补。

【来源:大洋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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